13/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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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2歲育兒津貼
已辦理多時,現在也增加線上申請的管道囉,
一起來了解目前申請規定、金額與管道吧!
🍎申請條件
請領當下,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未滿二歲。
3.國內出生之幼兒需完成出生登記;國外出生之幼兒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4.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未經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請領金額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
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
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月7,000元。
🍎臨櫃申請
(一) 申請窗口
由幼兒雙親或監護人【特殊情形方可由幼兒實際照顧者】向幼兒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特殊情形如下:
(1) 雙親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 雙親一方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3) 雙親離婚而未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
(4) 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
(5) 未婚生子之婦女。
(二)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於公所領取或至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網站下載,幼兒雙親皆需簽名】。
2.申請人(幼兒雙親)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
3.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第二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
(三) 申請期限
1.幼兒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
2.未於幼兒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申請當年度1月份起發給。
3.幼兒若於每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溯自出生月份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