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24
「Gogoro斷電釀事故 車主權益誰來顧」記者會
#電池斷電靠自救政府還在踢皮球
今日(8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委員與交通零死亡召集人林柏勛召開「Gogoro斷電釀事故 車主權益誰來顧」記者會,因近日接獲多件陳情因電動機車電池品質不穩定,有斷電或耗電速度異常,除帶來不便外亦有民眾因此遭追撞或自摔的事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邱顯智委員表示樂見電動運具穩定發展,但新興服務與商業模式出現,法規範修訂也應與時俱進,政府部門間不該互踢皮球,理應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交通安全,且政府部門也有許多基層使用,應積極預防悲劇發生。但目前車主們只能默默接受業者給予的相關優惠折抵,其他能做的卻是靠著彼此自救,如在電池上做記號通知下個使用的車主,對於消費者而言每次換電都戰戰競競。
#消費者權益保障誰來顧
依據Gogoro公司的電池服務合約中有第9條的免責條款,對於電池「除非法律不允許,否則不負品質保證的責任」,在目前法院還未就服務契約第9條之解釋或其是否公平表示過任何見解,且政府也尚未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之授權,對電池服務制定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進行規制的情況下,現行法律似乎容許公司不需要對於電池服務的品質和穩定性,負起保證責任。
但電池品質優劣、穩定性直接影響馬達能否順利運作,因應保障車主有權得到一台順利運作的電動機車,其中更要包含一個大致上品質穩定的電池服務。呼籲政府應根據《消保法》並參照現行〈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5條關於品質擔保規範的精神,明定電池服務的品質應「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以維護廣大消費者們的權益,進而促進交通安全、穩固大眾使用電動機車信心。
#車主受害靠自救怎麼夠
時代力量交通零死亡願景召集人林柏勛則展示車主們分享實際遭遇情況的影像,更表示有熱心車主建立回報表單,目前約有500多筆的公開通報,有許多車主遇到類似情況只自認倒霉,尚有許多黑數難以推估。相信許多車主仍對電動車有信心,但前提是此次事件能被積極回應與處理。因此,希望相關使用Gogoro電池的電動機車公司都能設立單一窗口,並有足夠量能的客服團隊來回應車主疑慮並加以解決,有或是手機app上,應顯示使用電池之序號、健康度等,讓車主得以掌握更完整且透明的資訊。
#免責條款有違消保法
行政院消保處陳星宏副處長回應,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具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若因涉及安全性的瑕疵造成消費者生命健康之損害,企業經營者不論有無過失,都應負賠償責任。此外,陳副處長更表示,該前述電池服務契約條款第9條,已明顯牴觸消保法第12條規範,應是無效的條款。
陳副處長接著表示,政府有盡力進行關於電動運具的法規調適,例如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就有要求電動機車之租賃,業者應揭露充電站相關資訊等。就電動機車買賣的部分,陳副處長認為,若斷電原因在於電池,買賣部分也應有相關法規配套,後續會要求相關主管機關積極研議,交通部、經濟部皆表示將配合行政院的指示進行研議。
#交通部已啟動調查並研議後續改善計畫
交通部運輸監理司趙晉緯專門委員回應,交通部去年底接受該通報,即依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就車體啟動調查程序,亦請業者於1月19日前提供改善說明,並研究是否須召回改善;另外,為維護車主安全及權益,也將請另四家業者提供是否召回之說明。
趙專門委員並接著說明,交通部管轄部分僅是運具車體,但有關電池部份應屬經濟部的業務範圍。而經濟部則統一表示,由於部內分工細緻,充電樁、產品商業買賣與電池技術隸屬不同部門,將配合行政院指示盡速研議。
邱顯智委員最後表示新型態的服務與契約,應透過《消保法》授權,往該方向研議,政府應釋出強烈的訊息要求業者確保電池品質。而林柏勛則強調此時此刻道路上仍有發生意外的可能,各部會應積極應對,如:發文向業者強調契約無效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