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26
消防員勤務中殉職。
又一名消防員,為了救人,沒能回到分隊。
8月30日下午2點10分左右,5名民眾在南投縣濁水溪上游武界段划獨木舟,途中遭遇湍急水流翻覆。2人自行游上岸脫困,另外3人受困在孫海橋上游約4公里處的對岸及沙洲。
警消獲報後進入山區搜救,但現場地形崎嶇、天候不佳,溪水又急,直升機無法吊掛,地面人員也難以橫渡,只能暫緩靠近,等待天亮後繼續救援。
今天清晨,消防人員利用空拍機確認受困者位置,先成功救出其中1人。
下午1點15分左右,搜救人員駕駛充氣式救生艇,試圖逆流接近另外2名受困者,救生艇卻在猛烈水流中翻覆,艇上2名消防員落水。
其中1人自行上岸,信義分隊一名50歲伍姓消防員遭急流沖往下游。
搜救人員直到下午3點左右,才在雙龍橋附近找到他。救起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現場立即實施CPR並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搶救,最後仍於下午5點08分宣告不治。
他原本是去救人的人,最後卻成為被搜救的人。
向殉職的消防弟兄致上最深的哀悼,也請大家給家屬與同仁一些空間。
每到汛期,我都要再次拜託大家,不要低估溪流,更不要拿平地的天氣判斷山區水勢。
你所在的位置可能沒有下雨,但上游一場強降雨、水庫或攔河設施放水,都可能讓溪水在短時間內暴漲。原本可以站立的沙洲,幾分鐘後就可能消失;原本看似能通過的河道,也可能瞬間變成足以掀翻船艇的急流。
不要因為自己會游泳、會划船、裝備齊全,就認為能夠對抗洪水。
急流不是游泳池。
人在強大水流中可能被沖撞岩石、卡進石縫、捲入回流區,穿著救生衣也不代表一定能夠平安脫困。汛期、颱風前後、豪雨期間及上游降雨不明時,請不要進入溪床、沙洲、野溪及高風險水域。
你的一次冒險,最後可能要由一群素不相識的人,冒著生命危險替你收尾。
但說到最後,我更想談消防制度。
消防員現在真的包山包海。
火災要去、車禍要去、救護要去、山難要去、水域要去、捕蜂捉蛇要去,連各種行政、宣導與為民服務也都落在消防員身上。
問題是,每一種災害都需要不同的專業、裝備、訓練與實戰經驗。火場救援、急流救生、山域搜救、潛水、繩索與緊急救護,本來就不可能要求每一名基層消防員全部精通。
這起事故的救援決策、現場指揮、人員編組、水文資訊、船艇操作、下游攔截、備援部署及風險評估,都應該交由獨立且專業的事故調查機制完整釐清。
現在不能急著把責任推給任何一名現場人員,也不能又用一句「加強訓練」結案。
消防局必須建立更完整的專業分工與水域救援制度,讓真正受過進階急流訓練、具備經驗的人員負責高風險任務;現場指揮官也必須擁有足夠資訊、人力及備援,做出前進、等待、改變戰術甚至暫停救援的決定。
消防員要有退避的權利,也要有不被輿論逼著冒進的制度保障。
我們願意救人,但不能把消防員的犧牲視為理所當然。
真正尊重殉職消防員,不只是稱他一聲英雄。
而是把事故查清楚,把制度補起來,不要再讓下一名消防員,用生命替制度的不足付出代價。
願伍學長安息。
任務結束了,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