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26
彰化縣鷹嶼彰師文化健康站115年度計畫負責人徵選公告【第二次】
一、缺額、資格及工作內容:
(一)缺額: 鷹嶼彰師文化健康站計畫負責人1名(兼職性質)
(二)資格:
1.應具原住民身分,且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含105年度以前已進用高中畢業者、宗教型大學或學院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照服員職類技術士證,具有老人相關服務經驗1年者。
(2)領有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具有老人相關服務經驗2年者。
(3)具社會工作、醫護或老人相關服務20學分以上專業訓練。
(4)具照服員相關資格訓練50小時以上,且有1年以上老人相關服務經驗者。
2.但經本府公開徵才3次(每次至少公告10天),仍無法進用者,得放寬學歷至高中(職)或實際居住於轄內文健站在地10年以上且符合前述1-4任一資格之原住民或非原住民,並由本府具體敘明理由及檢送相關佐證文件函報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後,始得進用。
3.文化健康照顧服務員兼任計畫負責人任職任一文健站年資合計滿2年以上者,始得兼任。
4.符合第1項第(1)至第(4)款任一資格,並同時符合第2至第3項任一資格者,具備「文化健康站(文健站)」輔導經驗者,優先進用。
(三)工作內容:
1.主要執行站內行政管理工作:
(1)督導各項工作項目執行進度,並主持工作小組會議,維護服務品質。
(2)連結各項福利及照顧服務相關資源,建置在地文化安全照顧服務網絡。
(3)管理各項經費支用及核銷情形。
(4)保障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相關事項。
(5)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或本府輔導、訪視或查核相關事項。
(6)其他促進原住民族健康相關交辦事項。
2.面試依符合學歷程度、專長及工作經驗、儀表、談吐及其他能力擇優錄取,最低錄
取分數為80分。
二、工作時間:工作為兼職性質,上班時間採彈性制,並配合各級單位完成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鷹嶼彰師文化健康站(地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湖濱館,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四、薪資:津貼新臺幣3,000至8,000元整。
級距 薪資(月) 條件
1級 3,000元 文健站照服員年資滿2年兼任計畫負責人
2級 7,000元 擔任文健站計畫負責人年資未滿3年
3級 8,000元 擔任文健站計畫負責人年資滿3年
五、繳交證件:報名表、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照、結業證書、一吋照片、族語認證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學分證明、老人相關服務證明等)。
六、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例假日除外),備妥相關資料親送本府(5002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3段266-1號)。
七、面試說明如次:
(一)報到日期:115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3時整。
(二)面試時間:115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3時30分。
八、進用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採不定期契約,原則經每年度考核通過者,得繼續聘用,倘補助機關不再補助計畫經費,則依當年度計畫屆滿而停止聘用)。
九、聯絡方式:有意者請至本府民政處原住民暨民族事務科辦理報名登記,相關問題請電洽(04)7223329#16連小姐。
十、錄取通知方式: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並張貼公告於本府官網。
十一、注意事項:
(一)錄取者應依本府通知時間內完成報到,如未報到或逾期者視同放棄,所遺缺額依排序先後遞補。
(二)錄取者須報到後10日內繳驗公立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需自付),不符標準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並將通知次序位者遞補之。
十二、接聘後無法勝任者或提前離職者,須於1個月前告知。
十三、備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之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