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26
📢屏東縣「0822低壓帶暨西南風降雨營業場所淹水慰助金專案」受理申請報您知.ᐟ.ᐟ
0822低壓帶暨西南風降雨造成部分地區淹水,屏東縣政府為減輕受災商家因淹水所造成的損失與不便,辦理營業場所淹水慰助金專案!
符合資格的商家記得把握時間申請哦📣
➤受理期間|即日起 ⇀ 115年9月30日止
➤受理機關|新埤鄉公所 建設課
➤補助對象及資格|
❶實際具有營業事實(或生產製造)的商家,因水災淹水,以「一門牌一戶」計算。
❍若建物分別獨立,或雖非獨立但實際為不同具有營業事實(或生產製造)的商家,將依實際情形認定。
❷同一門牌的住屋與商家,僅可擇一申請本專案慰助金。
❍但若住屋有部分出租作為商家使用,承租人可另行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❶請申請人至「商家所在地鄉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
❍商家生產製造或營業事實之證明
❍照片(需包含門牌、商家指認淹水高度、家電財損等照片)
❍維修憑證或購買收據
❍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❷注意!限「0822低壓帶暨西南風降雨」淹水發生前,於受災地址已有營業事實之商家。
❍租賃者請一併檢附租賃契約影本,以茲佐證。
➤慰助額度|
❶淹水高度達50公分(含)以上
❍每商家本府補助1萬5,000元
❍中央加發補助2萬元
❍另有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須提出家電受損照片)
❷淹水高度達30公分(含)以上,未達50公分
❍每一營業場所本府慰助1萬元
❍中央加發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須提出家電受損照片)
❸淹水高度未達30公分
❍每一營業場所本府慰助1萬元
📌提醒受災商家,申請時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照片,以利後續審查!
有符合資格的鄉親,記得把握期限提出申請喔.ᐟ.ᐟ
📍受理地點|新埤鄉公所 建設課
☎️洽詢電話|08-797-3800 #33
❤️新埤鄉公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