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2/2026
寫給故鄉的一封告白信(中), 做一個不鄉愿的埔里人,願意把麻煩再多做一點活成日常。
上一篇主要再談環境客觀的現實面大方向這一篇的這封信主要想聊從個人微觀的小實踐自己還可以做些什麼?會舉大量的個人生活實例,大家也可以從我的角度來看,埔里是不是一直存在把個人成本外部化的陋習,而且會想要打者彼此要多體諒但其實就是鄉愿的生活態度。
第一步:垃圾減量的前提是再利用,用到無法使用的東西才叫垃圾。埔里人在傳統市場採買的時候有一個常見的習慣是一樣東西要裝一個塑膠袋或一個外包裝,但去全聯的時候會因為袋子要錢,所以寧願一堆東西只裝一個袋子或是自己帶袋子,但傳統市場上一種東西一個袋子反而成為潛規則,這裡不是要吹毛求疵的說買東西只能用一個袋子去採買或是叫你把魚肉或菜通通裝一起,而是可以把塑膠袋拿去洗乾淨晾乾再利用拿給有默契的攤商再使用。
攤商常見的願意再利用品項有:綁東西的紅色塑膠繩,透明的三四五斤提袋,裝香菇或刺蔥的透明袋,只要是越常見的尺寸,只要你洗乾淨晾乾按大小疊好,通常傳統市場攤商都願意收下,一個塑膠袋使用壽命可以有15-20次,不一定要在你手中用20次才叫環保,而是回到流通再利用這才比較符合使用者情境的事情。但就是要願意多一道沖洗再晾乾的舉手之勞。
第二步:細分類洗乾淨回收與再利用,剛剛會舉塑膠袋做案例是因為塑膠外包裝是生活垃圾類中的大宗占比,但其實跟大家說一件你可能不知道的事情,軟塑膠袋(PE)其實是歸屬在回收系統中,但拿去給回收場時通常體積量很大但不會有錢。香草大叔家是開盆花場的所以會產生大量的裝培養土的外包裝袋子,願意來回收的廠商大前提就是嚴厲告知只純回收PE袋不能裝有任何混雜的垃圾,否則就會全車拒收。但鎮內的垃圾車一直被外送時廠商退回也是時常的案例,大家要有前提認知當洗乾淨細分類好的叫資源,但全部湯湯水水水會發臭發酵的被沾到的都會成為了垃圾,而且會成為一種任何回收廠商都不願意收而且還帶有自燃風險的炸彈,照理說乾淨的可染垃圾是不應該會燒起來的,但沒有分類好,垃圾一旦發酵或是電池打火機沒有分開丟就會有露天燃燒的意外風險。
有一個比較好的案例是豐原區的垃圾站的開放回收區,在特定開放丟垃圾的時間清潔隊員會來回巡視,告訴你說寶特瓶要拆成瓶蓋.外包裝.跟瓶身洗乾淨才能丟,裡面不可以任何裝有液體,丟垃圾分類是居民該做的責任而不是清潔隊的,養成什麼可以丟那些不能丟,從一次又一次的日常執行這才有可能營造公民的自覺。另外可以被地方條例執行的隨袋徵收費用以及說了很久但都沒被實際執行的破袋檢查開罰。這些都是善良勤儉的但很怕麻煩的埔里人應該要負起的責任。
第三步,善良是種選擇,但要大家一起來承受共業不要講得好像理所當然。埔里一直有好山好水但不一定有好的人心,香草大叔每年都會帶人去走埔里的溪流河川的活動,最常看見的就是個各大橋墩底下有大量的生活垃圾,而且是特意拿到橋上去丟的,也常在半夜聞到鎮上郊區會趁著夜色或假日焚燒垃圾枯枝。而且被發現跟指責的時候通常都會很直接的罵說管太寬沒有你家的事之類的,這就是現況也是成為常態的事實,這些人不是壞人但只是想當一個最懶又方便的人,可能是垃圾車來的時間覺得麻煩,認為垃圾就是要燒掉或丟水裡一樣都會被帶走。我這篇並不是要大家不切實際都不製造垃圾而是能不能不要當這麼懶的人,香草大叔在埔里提供碎木機出租跟回收學校落葉並收費,對我而言那一點點的錢不是要賺取利潤,而是使用者應該要付費用是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這對雙方都是一種同意且對等的立場,我選擇了善良一點,你不一定要做到跟我一樣,但你真的可以在求取你的方便時,想一想到底是理所當然的應該還是你只是懶。